| 类别 | 具体内容 |
|---|---|
| 事件主体 | 重庆沙坪坝区爱德华医院“精婴计划”广告引发关注;涉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两非”)的相关违法情况 |
| 事件经过 | 重庆沙坪坝区爱德华医院打出“助您想怀男孩怀男孩,想怀女孩怀女孩”的“怀娃”广告,宣称“性别筛选高达99”。3月19日,重庆沙坪坝区卫健委介入调查,叫停该“精婴计划”,拆除相关广告牌 |
| 医院辩解 | 医院医生称推出此项目是为“优生优育”,且不会做性别鉴定 |
| 行为性质 | 1. 缺乏科学依据,属于虚假宣传。人类性别决定是复杂生理现象,“怀娃”是信口雌黄。 2. 涉嫌违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该医院大肆鼓吹性别筛选,情节严重 |
| 法律规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相关手术须符合规定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2.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组织、介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也属违法。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有严重缺陷、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法律法规规定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其他情形之外,均不得实施人工终止妊娠 |
| 危害影响 | 1. 催生大量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严重践踏生命,摧残孕妇身心。 2. 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妨害人口良性发展,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
| 监管要求 | 1.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查处“两非”违法行为的协作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共同监督管理。 2. 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以及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管理制度 |
| 特殊情况 | 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是在特定医疗情况下,如预防某些遗传性疾病等,经严格审批程序后进行的,且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
| 民间行为 | 一些民间所谓“看男女”行为,如通过迷信或未经科学验证的方式判断胎儿性别,也属于违法行为 |
术语解释:
1. “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的人工终止妊娠。
2. 法定生育条件实施人工终止妊娠的特定情形: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其他情形。
备注:重庆沙坪坝区爱德华医院的“精婴计划”广告事件凸显了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一些机构为谋取利益而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相关活动的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可能存在失察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类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以维护人口性别平衡和社会公序良俗。同时,民众也应提高法律意识,了解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性和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