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胎停两次做试管婴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试管婴儿技术使用的是体外受精,而胎停是通过药物来实现的,可能会给体外受精带来一些后果,降低技术成功率。
其次胎停用药本身也与体外受精具有一定的潜在安全性风险,比如月经来潮异常,异常发育等,可能影响受精卵的发育,从而影响最终的治疗结果。
再者,胎停药物本身的残留,也会给受精卵的发育造成不利的影响,减少有效的细胞分裂,也可能影响技术的成功率,引起胚胎不育等后果。
如果经过一次药物受孕未能如愿实现受孕,考虑到失败原因可能与前次药物受孕失败有关,有可能两次药物受孕都失败了,此时可以考虑胎停和试管婴儿等一系列的治疗。
若果你的妻子在第一次药物受孕的时候出现了的情况,那么两次药物受孕都会失败,所以第二次药物受孕要么需要一段时间的康复期,要么就要及早的进行试管婴儿等治疗技术,以便在尽早满足受孕需求。
许多孕妇如果遇到胎停这种情况,一般会尝试再次药物受孕,但是再次胎停后就会建议摒弃这种办法,而改用试管婴儿等技术进行受孕试验。
试管婴儿技术相比于药物受孕来说,成功率会比较高,更是备受夫妻们欢迎的受孕技术,出现胎停失败后有较为确定的效果,所以胎停两次后做试管婴儿是可以的。更何况试管婴儿技术进步很快,在精子活力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相对而言,对怀孕成功率还是有着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