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3超(Triple Test)检查是在母亲怀孕16至18周期间进行的检查,可用来评估母亲的胎儿是否有先天染色体缺陷的风险。该检查也称为三项超声检查,旨在检测母亲的血液中的特定蛋白质、生长抑素、糖类抑止物的水平,以评估胎儿的先天性缺陷的风险状况,为相关的临床管理和安排提供参考。
试管婴儿三超检查应在16至18周期间完成。在母亲怀孕不足16周或过于18周时,应重新安排检查。此检查将检测母亲血清内的维生素关联的蛋白,肌碱激酶,可能表示胎儿脊柱裂及羊水胎儿体液等其它先天缺陷的特定标志物质,以及母亲本身的孕激素水平,智力发育障碍的评估标志物质等等。
一旦收到由试管婴儿三超检查的结果,会根据标志物的水平,结合母亲的家族史、高危行为,用计算风险值的方法评估先天性缺陷的风险状况,以便为临床管理、靶向检查安排提供参考。如果出现了比较高的风险值,可以安排多种技术,包括羊水穿刺、颈静脉抽血检查及超声检查,进一步定位胎儿的情况,从而作出具体的医疗处理决策。
试管婴儿3超是在胎儿发育到14周或以后胎肢发育到18周时开展的胎超检查,国际上称为婴儿三超或三胎超。在此检查前,将在母亲腹部上采集蛋白质和血清,结合彩超技术判断胎儿发育情况,确定胎儿疾病检查项目及发展情况。此检查技术在中国已有三十年历史,早自1989年孕检阶段开始广泛应用。
在婴儿三超检查中,医生可以清晰监测到胎儿的头颅,眼,鼻,颈,肩,胸,腹,肚脐,腿,脚,指头及脊椎等部位,便于判断胎儿发育是否正常,各种脊椎畸形微病变,囊肿类和染色体缺失有效查出及早干预。同时医生还可以检查宫内胎动及宫内脐带位置,综合判断胎儿出生的端正程度。而且,还可以从胎肝和肾脏穿刺采血,根据胎儿血清中细胞数量评估胎儿不正常和各种先天性疾病的风险。
婴儿三超检查的定案一般为14~18周,但如果孕妇有特殊情况,如:年龄大于35岁,XY不明确,既往病史,有家庭史或发生了病态妊娠,都可以安排提前进行该检查。若胎儿出现异常,很可能有与遗传病相关,在提示家长存在严重危险期后提供针对性和及时的人流妊娠可以有效减少出生后并发症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