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第一胎不会罚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未婚生育第一胎不会罚款。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国家规定对于没有办理登记结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用,但是相关手续和户口是需要尽快办理完善的,出生六个月之内还没有办理准生证明和结婚证的还是会进行罚款,如果是在未婚状态下生育第二胎也是需要缴纳罚款。
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不想缴纳未婚生育罚款的比较好办法就是结婚后再生育,或者婚前不怀孕,不然未婚生育所需要缴纳的罚款将会是一笔负担。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未在规定期间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具体未婚生育政策如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应当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3.未婚生育第三胎甚至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4.社会抚养费只缴纳一次即可,并且夫妻二人都需要缴纳而并非一人缴纳即可。
未婚生育第一胎只需要补办齐全相关手续,就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