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独生子女三级下面残疾或死亡,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68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由省辖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救助。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继续给予其独生子女父母(家庭)有关奖励优待。对于符合政策的家庭的养老、医疗等方面,也规定了相应的资金补贴、优先保障等政策。

失独父母就是指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而在中国,失独夫妻家庭每年以7.6万的速度增长,正在成为一个日益庞大的群体,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帮扶政策,并根据每年实际的经济情况更新政策内容,根据最新政策,只要是年满50周岁的失独夫妻,就可以领补助金了。
作为比较特殊的群体,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关注的对象,我国也推出了一系列的失独补贴政策,在补贴的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的父母再生育,不过各地补贴政策补贴,在成都再生育可获5万元补助。
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地的扶助政策不同,具体如下。
| 地区 | 政策 |
| 成都 | 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四川成都每人每月从原来的350元提高到500元,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400元 |
| 北京 |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的,并且父母不能再生育子女者,年满60周岁,所在区人民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
| 山东 | 山东省针对失独夫妻家庭的补贴提高到400元每月,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执行政府确定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即城镇每人每月27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 |
| 陕西 | 陕西将年满60岁的失独夫妇每月补助提高到1000元,一次性补助达到3万元左右,并且提供失独夫妇到特定的养老机构养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政策支付 |
| 辽宁 | 辽宁省针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补助的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
办理失独补助需要携带好材料,比如身份证明、失独证明等,然后到计生办填写申请和表格,然后由计生办送到至计生协会给申请补助,具体流程如下:
失独补贴领取时间根据地区不同会有所不同,大多数地区是在每年年底进行发放,以北京为例,北京审核时间为每年10月份至次年1月15日结束,审核完毕后三月份前打到所提交的帐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