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记录都是一式两份,一份交给了病人一方作为曾经住院的证据,和今后就医或者办理与医疗相关事项的依据,一份放在病人住院病案中,在医院保存30年以上。如果出院证明不慎丢失,只需去医院医务科说明情况,那些医务科批条持病人身份证去病案室再复印一份,就可以拿到新的医院出院证明了。
出院院证明一般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出院证明,现在的电子病历都会给病人保留一段时间,你去打印病历的时候就会给你把出院证明打出来,如果是手写的那种,你可以找你的主管医生说明原因后给你再写一份。

出院证明在法律上可作为证据使用,其证明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为以下几个方面:
出院证明实际上就是一份出院记录,这份记录不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因此属于很容易补办的病历资料,出院记录也没有什么医疗秘密可言,它只是如实记录了病人入院当时情况、住院后初步诊断、做过的一些辅助检查、住院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和出院后的一些医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