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露天作业或室内高温条件的劳动者可申领
高温津贴是保障劳动者在极端环境下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在吉林通化地区,高温补贴的发放严格遵循国家与地方标准,确保露天作业人员及特定室内高温岗位劳动者获得必要保障。
一、高温补贴领取标准
温度与作业环境双重标准
- 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35℃时,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且无法避免高温暴露的劳动者。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通过有效措施降至33℃以下。
岗位类型覆盖范围
岗位类型 典型职业 适用条件 露天作业岗位 建筑工人、环卫工、交警、快递员 长期暴露于≥35℃环境 室内高温岗位 炼钢工、机械铸造工、纺织厂工人 室内温度≥33℃且无法有效降温
二、高温补贴发放方式与注意事项
发放主体与责任
- 直接用工单位:通常由实际用人单位承担支付义务。
- 劳务派遣: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需明确约定补贴责任。
补贴形式与金额
- 按月发放:吉林地区高温补贴多集中在6月至9月。
- 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以清凉饮料等实物替代。
高温补贴的申领需以实际工作环境与岗位性质为依据,劳动者可通过工会组织或劳动监察部门维护权益。用人单位若未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依法申诉,确保健康保障与经济补偿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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