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最高300元
在江西抚州,根据江西省统一发布的高温津贴标准,从事 室外作业及高温作业 的劳动者,在每年 6月至9月 期间,可享受 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的高温补贴。这一标准适用于包括抚州在内的全省范围,旨在保障高温环境下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一、
发放对象与条件
- 室外作业及高温作业人员 :指在露天环境或无法有效降温的室内环境中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达到 35℃及以上 的劳动者。
- 室内非高温作业人员 :若工作场所温度虽未达35℃,但因特殊原因(如密闭空间、高热设备等)导致体感不适,仍可能纳入发放范围,但其标准为 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
发放时间与方式
- 发放时间 :每年 6月1日至9月30日 ,共4个月。
- 发放方式 :通常 随工资一同按月发放 ,也可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计发,即 每天不低于20元 ;对于 非全日制用工 ,则按 每小时不低于3元 的标准执行。
政策依据与监督机制
- 高温津贴制度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设立,由 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制定并适时调整。
-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视为 拖欠或克扣工资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或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 。
项目 | 室外/高温作业 | 室内非高温作业 | 非全日制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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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标准 | ≥300元/月 | ≥200元/月 | —— |
按天标准 | ≥20元/天 | —— | —— |
按小时标准 | —— | —— | ≥3元/小时 |
在当前高温频发的夏季,合理落实高温津贴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建议广大劳动者了解自身应享有的权利,并积极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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