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月
在广西贵港,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条件的劳动者,每月最高可获得300元的高温津贴。该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2021年10月15日起执行的统一规定,适用于贵港市及全区其他地区 。具体的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区间内确定。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与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有明确规定,旨在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权益。该标准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 。
月度发放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高温津贴按月计发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至300元 。贵港市的企业需遵循此区间标准,最高额度为300元/月。
日度发放标准: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或无法按月计发的情况,可按天计发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1.5元至13.8元 。
费用性质: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
下表对比了广西高温津贴的两种计发方式:
计发方式 | 金额标准 | 适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
按月计发 | 每人每月250元 - 300元 | 全日制在岗职工 | |
按天计发 | 每人每天11.5元 - 13.8元 | 非全日制用工等 |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条件与时间
并非所有在夏季工作的劳动者都能领取高温津贴,必须满足特定的作业环境和气象条件。
环境温度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或者,工作场所的温度无法通过有效措施降低到33℃以下 。
适用人群:主要适用于在上述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别是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户外作业人员 。
发放时间:根据广西的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月份为每年的6月至10月 。这意味着即使在6月之前或10月之后出现高温天气,只要不在这个时间段内,通常也不发放此项津贴。
(三)高温补贴的相关注意事项
了解高温津贴的细节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与防暑降温费的区别:高温津贴是针对特定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的法定工资性补贴,具有强制性。而防暑降温费可能属于福利性质,两者在性质和发放条件上有所不同 。
用人单位责任:符合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不得以提供防暑降温饮料等物品来冲抵应发的津贴 。
权益维护:如果劳动者符合领取条件但未收到高温津贴,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西贵港的高温补贴(即高温津贴)最高标准为每月300元,这是全区统一执行的上限。劳动者能否领取以及具体金额,取决于其工作环境是否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或室内无法降温至33℃以下的条件,并且发放时间固定在6月至10月。明确区分高温津贴与一般福利,并知晓其作为工资一部分的性质,对于保障高温下劳动者的健康与经济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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