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如下: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需按以下方式确定:
计算方法
将单位上一自然年度所有参保职工的月缴费工资总和,除以当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总和,得出月平均工资。
具体案例分析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700元,产假天数为98天(符合社会统筹地区标准),则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 \text{生育津贴} = \frac{9700}{30} \times 98 \approx 32,366.67 \text{元} $$
该金额即为女职工产假期间可领取的生育津贴总额。
注意事项
若单位未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生育津贴由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标准支付。
若计算出的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政策文件及最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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