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江苏省高温津贴支付管理办法》,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在江苏盐城若未获得高温津贴,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与条件
-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 津贴金额:每人每月300元,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可叠加发放
- 适用岗位:室外露天作业及高温环境(≥33℃)室内作业劳动者
项目 | 具体内容 |
---|---|
发放形式 | 必须以现金形式单独列支,不得以降温物品替代 |
异常天气处理 | 高温天气停止工作时间不扣工资,加班需支付加班费 |
(二)投诉渠道与流程
- 投诉机构: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所需材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环境温度证明、工资流水等
- 处理时效:一般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
(三)法律依据与维权要点
- 法规支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 举证责任:劳动者需初步证明高温作业事实,用人单位需提供已发放凭证
- 补救措施:逾期未改正的单位将面临2000元至20000元罚款
江苏盐城劳动者若遭遇高温津贴被克扣,应通过合法渠道主张权益,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投诉。企业需严格遵守劳动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避免因违规引发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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