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退休800元/年(恶性肿瘤2000元/年),退休1000元/年(恶性肿瘤2400元/年),两个及以上病种未退休1200元/年。
常州市慢特病每年补助金额因参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病种数量及是否为特殊病种而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单个慢性病种年补助800元(恶性肿瘤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000元(恶性肿瘤为2400元),两个及以上病种未退休1200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单个慢性病种年补助800元,两个及以上1200元;特殊病种如血友病年补助高达6万元,其他如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按实际费用及医院等级比例报销,无统一限额。
一、职工医保慢特病补助标准
1. 门诊慢性病补助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经认定后可享受门诊药费补助。补助限额与退休状态、病种数量直接挂钩。具体标准如下:
病种数量 | 未退休(元/年) | 退休(元/年) |
---|---|---|
单个病种 | 800 | 1000 |
恶性肿瘤 | 2000 | 2400 |
两个及以上病种 | 1200 | 1500 |
补助金额按年度核定,当月未用完额度可结转至下月,跨年清零。恶性肿瘤因治疗费用高,补助限额显著高于普通慢性病。
2. 门诊特殊病补助
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补助方式不同于慢性病,多数按实际医疗费用比例报销,部分病种设有年度指导限额。例如:
病种 | 补助方式 | 指导限额(元/年) |
---|---|---|
血友病 | 按比例报销 | 60000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按比例报销 | 无统一限额 |
恶性肿瘤(含放化疗等) | 按比例报销 | 无统一限额 |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 | 按比例报销 | 无统一限额 |
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等级不同,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最高,三级医院比例最低。例如,恶性肿瘤在一级医院可报90%,三级医院为70%。
二、居民医保慢特病补助标准
1. 门诊慢性病补助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慢性病补助标准统一,不区分退休状态,仅与病种数量相关。补助金额按年度核定,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50%,其他医疗机构为40%。具体如下:
病种数量 | 补助限额(元/年) |
---|---|
单个病种 | 800 |
两个及以上病种 | 1200 |
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均在此范围,恶性肿瘤同样适用此标准,无额外提高。
2. 门诊特殊病补助
居民医保特殊病种补助比例与职工医保类似,但具体比例略有差异,未成年居民与大学生报销比例更高。例如:
病种 | 补助方式 | 指导限额(元/年) |
---|---|---|
血友病 | 按比例报销 | 60000 |
恶性肿瘤 | 按比例报销 | 无统一限额 |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 | 按比例报销 | 无统一限额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按比例报销 | 无统一限额 |
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在一级医院可报90%,三级医院为70%;未成年居民/大学生在一级医院可报95%,三级医院为85%。
常州市慢特病每年补助金额覆盖范围广,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在补助限额、比例上略有差异,特殊病种如血友病补助显著高于普通慢性病,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无统一限额,按实际费用及医院等级比例报销,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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