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高温补贴属于劳动法保障内容,具体依据如下:
法律依据明确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35℃)下安排露天作业或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时,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高温津贴与劳动者正常劳动直接相关,属于工资报酬的法定项目,不可替代最低工资或以其他形式克扣。
标准与发放规范
江苏镇江标准: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其他地区差异:如南京、无锡等地标准为每人每月150-200元,具体由地方政策决定。
权益保障措施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或降低工资。
女职工、未成年工等特殊群体在高温天气下享有额外保护。
税务处理
高温津贴可税前扣除,但不得与防暑降温用品(如清凉饮料、药品)混淆。
江苏镇江高温补贴是法定的劳动保障内容,由地方政策细化标准,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并纳入工资总额,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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