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9月/日标准≥12元/需满足高温作业或33℃以上露天工作
河北省邯郸市的高温补贴发放以《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地方规定为依据,主要面向高温作业或露天工作环境下的劳动者。补贴标准与发放条件旨在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同时需用人单位依法执行。
一、补贴发放条件
适用人群
-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如建筑工人、环卫工、外卖员等)。
- 事业单位中符合高温作业条件的职工。
温度与工时要求
- 日最高气温≥33℃的露天作业。
-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33℃且无法降至33℃以下。
对比项 露天作业 室内作业 温度标准 ≥33℃ ≥33℃且无法降温 补贴触发条件 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需提供温度监测记录
二、补贴标准与执行
金额与时间
- 每日补贴≥12元,具体由企业根据岗位风险调整。
- 发放周期为6月至9月,部分企业延长至5月或10月。
企业责任
- 需提供防暑物资(如清凉饮料、药品)或折算现金补贴。
- 不得以发放实物替代补贴,且需在工资条中单独列明。
三、健康防护建议
高温作业防护
- 调整工作时间:避开10:00—16:00高温时段。
- 强制休息:每2小时安排15分钟阴凉处休息。
中暑应急处理
症状分级 处理措施 送医指征 轻度(头晕) 转移至阴凉处、补充电解质 症状持续30分钟未缓解 重度(昏迷) 立即物理降温、拨打急救电话 体温≥40℃或意识障碍
邯郸市的高温补贴政策体现了对劳动者健康权的保障,但需结合个体防护与企业合规共同落实。高温作业风险可通过科学排班、健康监测进一步降低,而劳动者也应主动关注自身权益与身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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