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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用人单位不给高温津贴合法吗

健康频道 https://rfc.hbtycy.com/health 2025-08-10 18:34 出处:网络 编辑:@浅笑早晨
不合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下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属于违法行为,青海西宁地区同样适用这一规定。若劳动者符合条件却未收到津贴,可依法维权。一、高温津贴的法律依据发放条件工作场所温度≥3

不合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高温天气下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属于违法行为,青海西宁地区同样适用这一规定。若劳动者符合条件却未收到津贴,可依法维权。

一、高温津贴的法律依据

  1. 发放条件

    • 工作场所温度≥33℃日最高气温≥35℃的露天作业。
    • 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室内作业。
  2. 发放标准

    人员类型津贴标准(月)发放时间
    室外/高温作业人员150元6月至10月
    非高温作业人员100元6月至10月

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1. 禁止行为

    • 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药品抵扣津贴。
    • 不得因高温停工、缩短工时而克扣工资
  2. 特殊群体保护

    • 孕妇:禁止安排35℃以上露天或33℃以上室内作业。
    • 未成年工:禁止安排35℃以上露天作业。

三、劳动者维权途径

  1. 证据留存

    保留考勤记录温度监测数据等证明高温作业事实。

  2. 投诉渠道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义务。劳动者应主动了解政策,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健康劳动保障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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