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至 9 月
在湖北恩施,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 6 月至 9 月,共计四个月。这期间,若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符合相关条件,就有资格领取高温补贴。
一、高温补贴发放条件
- 室外露天作业情况: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35℃以上(包含 35℃)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时,就应当发放高温补贴。例如,建筑工人在炎热夏日的户外建筑工地进行施工作业,若当日最高气温达到 35℃及以上,就满足此条件。
-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情况:对于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不包含 33℃)的室内工作场景,用人单位同样需要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以一些工厂车间为例,若车间内没有足够的降温设备,导致室内温度长期处于 33℃以上,在此工作的员工就有领取高温补贴的权益。
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湖北恩施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 12 元。具体发放金额根据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以下为不同出勤天数对应的高温补贴金额示例:
出勤天数 | 高温补贴金额(元) |
---|---|
15 天 | 15×12 = 180 |
20 天 | 20×12 = 240 |
22 天 | 22×12 = 264 |
三、高温补贴与工资关系
高温补贴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但它并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者的工资达到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其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条件,用人单位仍需额外支付高温补贴。
在湖北恩施,每年 6 月至 9 月,符合在 35℃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 33℃以下条件的劳动者,均可按每人每天 12 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且该补贴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但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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