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10月,每人每月250元至300元或每天11.5元至13.8元
广西玉林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覆盖全年最炎热的五个月。这一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9号)执行,旨在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津贴标准分为按月或按天发放两种形式,具体金额根据工作环境温度和劳动强度确定。
一、高温津贴政策详解
发放条件
- 温度标准:用人单位需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时发放津贴。
- 适用人群: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劳动者,尤其针对建筑、环卫、物流等户外作业人员。
发放形式与金额
- 按月发放:每人每月250元至300元,适用于长期高温岗位。
- 按天折算:每人每天11.5元至13.8元,适用于临时或非全月高温作业。
特殊情形处理
- 因请假、医疗期等原因未出勤的劳动者,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折算津贴。
- 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防暑用品替代津贴,也不得因高温停工扣减工资。
二、高温天气的健康风险与防护
主要健康危害
- 中暑:核心体温升高可能导致意识模糊、器官衰竭,严重时可致命。
- 心血管负担:高温使血液黏稠度增加,心梗、脑卒中风险上升。
- 电解质失衡:大量出汗引发钠、钾流失,可能引发肌肉痉挛或肾功能损伤。
科学防护措施
- 作业安排:避开10:00—16:00的高温时段,实行轮班制,每1—2小时休息10—15分钟。
- 个人防护:穿戴浅色透气衣物,佩戴宽檐帽,每小时补充含盐饮料200—300毫升。
- 应急处理:出现头晕、无汗、高热等症状时,立即移至阴凉处并就医。
三、政策落实与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需通过民主协商确定特殊岗位的津贴标准,并接受劳动监察。劳动者若遇权益侵害,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建议企业结合防暑降温措施(如提供休息室、清凉饮品)进一步保障员工健康。
广西玉林的高温津贴政策既体现了对劳动者健康的重视,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劳动者在享受权益的需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科学应对高温挑战,确保安全度过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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