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广东揭阳高温补贴一般每年10月份结束,执行全省统一政策,即每年6月至10月为高温补贴发放期,共计5个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旨在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一、高温补贴政策背景
- 政策依据 高温补贴政策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明确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对从事露天工作或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必须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主要为在高温天气下从事露天工作以及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包括建筑、环卫、快递、交通等行业从业人员。
- 补贴目的 补贴目的在于补偿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额外付出,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促进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减少职业性中暑发生。
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 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共计5个月,若其他时间出现异常高温天气,用人单位仍需按规定提供高温保护和相应补贴。
- 发放金额 发放金额为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替代高温津贴发放。
- 发放形式 发放形式须在工资清单中列明,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必须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发放月份 | 每月补贴金额(元) | 折算每日补贴(元) | 主要适用对象 |
---|---|---|---|
6月 | 300 | 13.8 | 露天作业、高温场所工作者 |
7月 | 300 | 13.8 | 露天作业、高温场所工作者 |
8月 | 300 | 13.8 | 露天作业、高温场所工作者 |
9月 | 300 | 13.8 | 露天作业、高温场所工作者 |
10月 | 300 | 13.8 | 露天作业、高温场所工作者 |
三、高温补贴与健康防护
- 高温作业危害 高温作业易导致劳动者出现中暑、热衰竭、热射病等健康问题,严重时危及生命,长期暴露还可能引发心血管、肾脏等慢性疾病。
- 高温补贴与权益保障 高温补贴是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 防暑降温措施 防暑降温措施包括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配备防暑用品、提供清凉饮品、加强健康监测,以及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
防护措施 | 具体内容 | 适用场景 |
---|---|---|
合理调整工作时间 | 避开高温时段,安排轮休,减少连续高温作业时间 | 建筑工地、环卫作业等 |
配备防暑用品 | 提供遮阳帽、防晒服、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 | 所有高温作业岗位 |
提供清凉饮品 | 配备绿豆汤、淡盐水等含盐防暑饮料 | 车间、工地等高温场所 |
健康监测 | 定期体检,关注高温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 长期高温作业企业 |
职业健康培训 | 开展防暑知识、急救措施培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 全体高温作业人员 |
高温补贴政策的落实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社会对职业健康的高度重视。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加强防暑降温措施,劳动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