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天23元,每年6月至9月发放
在四川德阳,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夏季6月至9月,标准为每人每天23元,适用于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
一、发放条件与标准
适用场景
- 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35℃且实际露天作业。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温度≥33℃且无法有效降温。
发放规则
- 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非全日制或临时作业人员按天数折算。
- 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人员可全额领取。
对比项 德阳标准 其他地区参考 发放时间 6月-9月 浙江:6月-9月;广东:6月-10月 日均津贴 23元/天 上海:300元/月;广西:11.5-13.8元/天 温度阈值 室外35℃/室内33℃ 全国统一
二、权益保障要点
禁止行为
- 不得以防暑饮料、药品等替代津贴。
- 最低工资不含高温津贴,不得因发放津贴降低工资。
监督与申诉
- 用人单位需将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以货币形式发放。
- 劳动者可通过人社部门举报电话维权(如德阳市本级:0838-2505574)。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德阳现行标准充分体现对高温作业健康风险的补偿。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循发放条件与时间要求,确保劳动者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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