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根据救助对象和医疗费用分段实施,具体金额标准如下: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住院医疗总费用中,3万至5万元部分按10%比例救助,最高封顶2万元;
5万至10万元部分按15%比例救助,最高封顶2万元;
10万至20万元部分按20%比例救助,最高封顶2万元;
20万元以上部分按30%比例救助,最高封顶2万元。
其他困难群众
住院医疗总费用中,3万至5万元部分按10%比例救助,最高封顶1万元;
5万至10万元部分按15%比例救助,最高封顶1万元。
补充说明 :
救助金额计算方式为:报销后的自付费用中,按不同费用段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救助1次,封顶20万元;
特殊病种(如尿毒症、血友病等)可能享受更高比例或专项救助。
以上信息综合自南平市官方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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