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核心标准
按日发放标准
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20元
其他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依据新疆《关于企业高温津贴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发放时间
常规时段 :每年6月至9月(共4个月),其中6-8月为高温期核心发放阶段
特殊说明 :部分政策提到6-8月(3个月),可能与实际执行或政策调整有关,建议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三、适用条件
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35℃以上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以下
四、注意事项
高温津贴需纳入工资总额,不可计入最低工资
用人单位应定期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调整不适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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