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9月
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共4个月。企业需为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或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发放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一、高温补贴政策依据
发放范围
- 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包括建筑、环卫、冶金等行业。
- 非全日制用工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每日约13.8元。
温度条件
作业类型 温度要求 补贴适用性 室外作业 日最高气温≥35℃ 需发放 室内无降温条件 工作场所≥33℃ 需发放 空调环境(≤33℃) 无需发放 不适用
二、健康防护措施
企业责任
- 调整作息时间:日最高温≥40℃时停止露天作业,≥37℃时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 提供防暑降温物资:如清凉饮料、藿香正气水等。
个人防护
- 避免正午时段(11:00-15:00)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
- 补充电解质,穿戴透气防晒衣物,关注中暑先兆症状(头晕、恶心等)。
山东省通过明确高温补贴发放周期与健康管理要求,保障劳动者权益。企业需严格履行责任,劳动者也应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共同应对夏季高温带来的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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