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每月200元)
吉林省劳动者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可连续领取6-8月的高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
一、发放周期与标准
- 时间范围:每年6月、7月、8月,共3个月。
- 金额标准:按月发放,每月200元,纳入工资总额。
二、适用人群与条件
- 作业类型:
- 户外露天作业:如建筑、环卫、快递等。
- 室内高温环境: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
- 单位范围:覆盖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三、与其他地区对比
地区 | 发放月份 | 标准(元/月) | 特殊条件 |
---|---|---|---|
吉林 | 6-8月 | 200 | 连续作业≥4小时 |
北京 | 6-8月 | 180 | 露天作业或室温≥33℃ |
广东 | 6-10月 | 300 | 按日折算(≥35℃) |
海南 | 4-10月 | 300 | 高温天气累计作业天数 |
四、注意事项
- 不可替代性: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津贴,需以货币形式发放。
- 维权途径:若企业拒发,可拨打12333举报,查实后需补发并面临罚款。
吉林省高温津贴政策通过明确发放周期、适用条件及维权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健康权益。劳动者需关注自身工作环境是否符合标准,及时主张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则需依法履行责任,共同构建安全健康的劳动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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