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月(室外作业)、200元/月(室内高温作业)
在江西萍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需依法发放高温津贴。
一、高温津贴发放核心标准
发放范围
- 室外露天作业: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骑手、交通协管员等;
- 室内高温作业:无有效降温措施的工厂车间(如机械加工、陶瓷烧制)、厨房后厨、封闭仓库等。
标准与时间
作业类型 月标准 日标准 发放时间 室外/高温作业 ≥300元 ≥20元 6月-9月(共4个月) 室内非高温作业 ≥200元 - 6月-9月(共4个月) 非全日制用工 - ≥3元/小时 按实际高温日计发
二、典型行业与权益保障
重点行业案例
- 建筑行业:萍乡新能源项目工地的露天施工人员,按月领取300元津贴,同时享受防暑药品与错峰作业安排;
- 制造业:湘东区某陶瓷厂窑炉车间工人,因车间温度达38℃,每月可领300元,非高温岗位(如包装车间)发放200元;
- 新业态: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按实际接单天数折算,日均20元,平台需在工资明细中单独列明。
禁止行为与维权途径
- 违规情形:以绿豆汤、凉茶等实物冲抵津贴,或仅向正式工发放而排除临时工;
- 维权方式:保存考勤记录、温度监测数据,拨打12333向人社部门举报,或通过劳动仲裁追讨,逾期未发企业最高可被罚2万元。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需按月足额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劳动者应主动了解自身权益,确保高温作业时的健康与经济保障。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