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至9月(按月发放)
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泰安市用人单位需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为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具体金额和发放形式需符合省级标准。
一、高温补贴政策要点
发放条件
- 温度要求:当日最高气温≥35℃。
- 岗位范围:涵盖建筑工、环卫工、交警等户外劳动者,以及工厂车间等无降温条件的室内作业人员。
- 例外情况:若用人单位采取有效降温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可不发放。
补贴标准
人员类型 每日补贴金额 发放方式 户外劳动者 不低于35元 随工资按月发放 室内劳动者 不低于25元 同上 权益保障措施
- 用人单位需在工资条中明确列示高温补贴明细。
- 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未足额发放或拒发行为,查实后责令补发并处罚款。
二、健康防护建议
- 作业时间调整
避免11:00—15:00高温时段露天作业,实行轮岗制。
- 防暑物资配备
提供盐汽水、藿香正气水等饮品药品,设置遮阳棚。
- 健康监测
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劳动者调岗,定期组织体温检测。
高温补贴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的重要制度,泰安市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发放要求,劳动者也需增强防暑意识,共同应对高温天气带来的健康风险。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