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元/工作日
河南周口高温津贴并非每日固定发放,而是根据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实际工作天数按工作日计算。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共计4个月,用人单位需在工资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一、发放标准与条件
- 1.适用条件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用人单位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
- 2.发放标准发放条件金额标准发放周期符合高温作业条件15元/工作日6月-9月
- 3.计算方式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非连续工作日或轮休期间不计入。示例:某劳动者6月工作20天,高温津贴=20×15=300元。
二、特殊群体与权益保障
1.禁止安排人群 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不得从事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作业 。
2.工伤认定 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且诊断为职业病的,可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待遇 。
三、发放形式与禁止行为
- 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降低劳动者工资 。
1.支付方式 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清凉饮料、防暑用品或证券替代 。
2.工资关联
四、维权途径
1.投诉渠道 可向工会组织反映,或通过12333劳动保障热线举报 。
2.争议处理 劳动仲裁机构需快速立案,优先处理高温津贴相关争议 。
高温津贴是高温作业劳动者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落实发放标准与形式,劳动者应主动了解政策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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