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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高温津贴适用人群

健康频道 https://rfc.hbtycy.com/health 2025-08-10 15:03 出处:网络 编辑:@浅笑早晨
江苏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在35°C以上(含35°C)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的劳动者

江苏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在35°C以上(含35°C)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的劳动者

在江苏扬州,高温津贴是为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权益而设立的。符合上述温度和工作条件的劳动者,都有资格获得这一津贴。这不仅体现了对劳动者健康的关怀,也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

(一)适用人群范围

  1. 行业与岗位类型 高温津贴适用于多个行业和岗位。建筑行业的建筑工人,他们在户外露天进行建筑施工,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交通运输行业里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在封闭且高温的车厢内工作;环卫行业的露天环卫工人,需在户外清扫街道。这些岗位的劳动者都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
  2. 单位性质 江苏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只要满足高温作业条件,都可享受高温津贴。无论是大型企业的户外作业人员,还是小型个体经济组织中处于高温工作环境的员工,都在适用范围内。

(二)高温条件判定

  1. 温度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含35°C)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即可领取高温津贴。
  2. 温度依据 高温天气依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气温确定。这确保了高温条件判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相关权益保障

  1. 津贴标准与发放 江苏扬州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用人单位应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且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2. 其他福利 在发放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如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保障项目具体内容
高温津贴标准每月300元,6 - 9月发放
发放方式按月计发,纳入工资总额,税前扣除
防暑福利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
禁止行为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江苏扬州的高温津贴政策旨在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权益和健康。明确适用人群范围、高温条件判定以及相关权益保障,有助于用人单位正确履行义务,劳动者合法享受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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