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在广东揭阳,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 有权投诉并依法维权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下安排劳动者作业的,必须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一、
- 高温津贴是法定权益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在 每年6月至10月 期间,若安排劳动者在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露天岗位工作 ,或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高于 33℃ 的岗位,应按 每人每月200元至300元 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该津贴 不得以饮料、药品等实物替代 ,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
项目 | 内容 |
---|---|
适用月份 | 6月 - 10月 (揭阳属南方地区,高温期较长) |
适用岗位 | 露天作业 / 室内温度高于 33℃ 的岗位 |
津贴标准 | 每人每月200-300元 (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
发放形式 | 现金 , 不可用实物替代 |
- 拿不到高温津贴可投诉维权
如果用人单位 拒绝发放高温津贴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拨打 1233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
- 向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 提交书面材料;
- 通过 政府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 在线举报;
- 若协商无果,可申请 劳动仲裁 或提起 民事诉讼 。
投诉方式 | 具体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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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投诉 | 拨打 12333 ,说明情况并提供基本信息 |
现场投诉 | 前往 揭阳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 ,提交 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 等证据 |
网络平台 | 登录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或 揭阳市政府官网 ,进入“劳动保障”栏目进行在线举报 |
法律途径 | 若单位拒不改正,可申请 劳动仲裁 或向法院 提起诉讼 |
- 维权需准备的关键材料
在投诉或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准备以下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劳动合同 (证明劳动关系);
- 工资条或银行流水 (证明未收到高温津贴);
- 考勤记录或工时证明 (证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天数);
- 高温环境的工作照片或视频 (如有);
- 其他能证明高温作业事实的材料 (如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预警通知等)。
二、
若用人单位被查实存在 拒发高温津贴 的行为,将面临 责令限期改正 、 罚款 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列入 劳动保障失信名单 ,影响企业信用评级。
劳动者在遇到高温津贴问题时, 不应沉默 ,而应积极行使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渠道 投诉维权 ,确保自身健康与经济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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