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
云南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7月、8月和9月,共四个月 。该津贴需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高温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旨在保障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的权益 。
一、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与对象
- 发放标准:根据云南省的相关规定,高温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区分作业类型:对于在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有效降低至33℃以下的劳动者,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作业人员,则为每月180元 。
- 发放对象:主要针对在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天气下,进行室外露天工作的劳动者,以及那些工作场所环境温度无法通过有效措施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 。这涵盖了建筑、环卫、物流、制造业等多个行业的户外或高温环境作业人员。
- 发放形式:高温津贴必须以法定货币(现金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是其作为工资组成部分的体现,用人单位不得以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药品或其他实物福利来替代 。
二、 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与计算
- 发放周期:云南省的高温津贴发放期固定为每年夏季的四个月,即6月、7月、8月和9月 。这一时间段覆盖了省内大部分地区气温最高的时期 。
- 津贴计算:津贴按月计算和发放。即使在发放月内,劳动者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也不得因此扣除或降低其工资,包括高温津贴 。
三、 高温津贴与其他福利的区别与保障
- 与防暑降温费的区别:高温津贴是针对特定高温环境下劳动者的法定劳动报酬,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具有强制性。而“防暑降温费”通常被视为一种福利或补贴,性质和发放规则可能有所不同,两者不能混淆 。
- 权益保障: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权益。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发放,劳动者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高温津贴是国家为保护高温作业劳动者健康和权益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云南昆明,符合条件的室外及高温作业人员每月可获得300元的高温津贴,此项补贴在6月至9月间发放,是劳动者应得的合法收入,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足额支付,以确保劳动者在酷暑中的健康与安全。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