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辽宁铁岭地区的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薪金范畴,应合并计入当月收入计税。该政策与全国统一标准一致,未因地域差异豁免。
一、高温津贴的税务性质与法律依据
税法规定
- 工资薪金所得:高温津贴作为劳动者因高温作业获得的补偿,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需按3%-45%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 非免税范畴:不同于生育津贴、抚恤金等免税补贴,高温津贴未列入《个人所得税法》免税条款。
地方执行标准
全国统一性:辽宁铁岭沿用国家规定,未单独出台地方性免税政策。用人单位需按每人每月≥60元(露天作业)或≥45元(室内高温)标准发放并代扣个税。
对比项 | 辽宁铁岭 | 其他典型地区 |
---|---|---|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 60元/月(露天) | 上海300元/月(6-9月) |
计税方式 | 合并工资计税 | 同全国标准 |
地方豁免政策 | 无 | 无 |
二、高温津贴的发放与税务处理流程
用人单位责任
- 合规发放:需在6-8月期间向符合条件(日最高温≥35℃)的劳动者足额发放津贴。
- 代扣代缴:企业须在发放工资时预扣个税,并在次月申报期内完成税务申报。
劳动者权益保护
- 争议处理:若企业未足额发放或违规避税,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税务机关举报。
- 税前扣除:企业支出的高温津贴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减轻企业负担。
高温作业对劳动者健康影响显著,合规发放津贴并依法纳税既是法律义务,亦体现对劳动者的健康保障。建议用人单位完善高温防护措施,劳动者主动了解权益细则,共同构建安全、公平的职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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