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性在休完产假后面临一个重要的决策:是继续回去上班还是辞职。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担心单位不会给予和工资。那么这种担忧是否成立呢?下面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生育津贴是国家规定的一项福利政策,旨在帮助妇女在生育期间减轻经济压力。根据国内法律规定,女性员工享有一定的生育津贴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生育保护权益。这意味着单位不能因为怀孕或生育而解雇、降薪或者违法限制其权益。其次在休产假期间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生育津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劳动者工资支付期限的通知》,单位应在女性员工休完产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生育津贴。休完产假后辞职的女性也常常担心单位会不会拖欠或者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是有义务支付女性员工相应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工资,女性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支付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