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的试管婴儿部分项目已纳入医保报销。自2024年10月1日起,山西省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报销项目分类
甲类项目:取精术、精子优选处理、人工授精、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项)4项为甲类项目,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乙类项目:显微镜下操作(加收)、取卵术、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加收)、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加收)、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9项为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报销比例
省内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支付70%、居民医保支付60%。
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支付60%、居民医保支付50%。
报销次数:每人每项目医保基金支付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享受待遇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辅助生殖项目,可按规定享受待遇。山西省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疗机构共有13家,分别是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北京大学第1医院太原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1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临汾市人民医院、晋中婴泰妇产医院、山西现代妇产医院。参保人员在省外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费用,也可按规定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