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证明,有劳动合同就可以
在甘肃张掖,申领高温津贴通常不需要额外证明,凭借劳动合同即可。这是因为劳动合同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以及工作情况。接下来将详细介绍高温津贴的相关内容。
(一)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津贴是对夏季在炎热气候下工作的工人的一种补偿。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不含33°C),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以下是不同工作环境下的高温津贴标准对比表格:
工作环境 | 温度要求 | 高温津贴标准 |
---|---|---|
露天工作 | 6 - 8月高温天气 | 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
室内工作 | 不能将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 | 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
(二)高温津贴发放时间 甘肃省高温津贴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并且高温津贴不得以实物抵顶。
(三)维权相关情况 劳动者如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企业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高温津贴是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权益的重要措施。在甘肃张掖,劳动者凭借劳动合同就能申领高温津贴,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发放。劳动者自身也应了解相关权益,遇到问题时懂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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