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300元或每天13.8元
广东省东莞市符合条件的高温作业劳动者,每年6月至10月可领取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折算则为每天13.8元 。
一、发放对象
常规劳动者
-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者,在6月至10月期间从事露天岗位工作,或作业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 。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同等适用 。
新业态劳动者
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参照《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执行 。
对比项 | 常规劳动者 | 新业态劳动者 |
---|---|---|
适用条件 | 露天作业或高温环境 | 平台接单且符合高温作业条件 |
法律依据 |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 粤人社规〔2022〕14号 |
发放形式 | 按月发放 | 按实际作业天数折算 |
二、特殊情况处理
- 非全日制或临时高温作业
按实际作业天数折算津贴,每天13.8元 。
- 未正常出勤
因事假、病假等缺勤的,按当月实际高温作业天数折算 。
三、权益保障措施
- 防暑物资不可替代津贴
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药品等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
- 违规举报渠道
可通过12333(劳动保障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 。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需依法足额发放并明确列示于工资清单。劳动者应关注自身权益,遇违规行为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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