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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用人单位不给高温津贴合法吗

健康频道 https://rfc.hbtycy.com/health 2025-08-10 06:33 出处:网络 编辑:@浅笑早晨
不合法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补发责任及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不合法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补发责任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在广东省肇庆市,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在特定高温环境下工作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拒发。以下从法律依据、适用条件、维权途径及违法后果四方面展开说明:

一、法律依据与政策框架

  1. 国家层面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日最高气温≥35℃时,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33℃的劳动者应享受高温津贴。
    • 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以清凉饮料替代。
  2. 广东省规定

    •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强制要求每年6月至10月发放高温津贴,肇庆市执行省级标准。
    • 用人单位未履行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责令整改并处罚。

二、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

  1. 温度标准

    • 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35℃(以气象部门数据为准)。
    • 非露天作业:工作场所温度≥33℃且无法通过技术手段降温。
  2. 发放对象

    适用场景是否享受津贴备注
    建筑工地露天作业每日津贴按省级标准执行
    室内无降温措施的工厂需提供温度监测证明
    空调环境(温度≤33℃)需企业举证已采取有效降温措施

三、劳动者维权途径

  1. 投诉渠道

    • 向肇庆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交书面投诉,需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
    • 拨打1233312345热线举报,相关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2. 法律救济

    • 若用人单位拒不整改,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补发津贴及赔偿金。
    • 典型案例中(如肇庆高新区某企业拒发案),仲裁机构支持劳动者诉求并责令企业补发+罚款

四、用人单位的违法后果

  1. 行政处罚

    • 首次违规:责令限期补发,逾期未改处2000-10000元罚款
    • 情节严重: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影响招投标资格。
  2. 民事赔偿

    劳动者可主张欠付津贴的50%-100%赔偿金,并追溯过去2年的应发津贴。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健康权劳动报酬权的重要保障,用人单位需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应主动留存考勤记录温度证明等证据,遇侵权时果断通过行政投诉司法途径维护权益。政府监管部门亦需加强巡查,确保政策落地,构建公平安全的高温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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