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高温津贴不能由个人自行申请,必须由用人单位依法发放。具体说明如下:
发放主体义务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个人无权主动申请。
发放条件与标准
条件 :用人单位需安排高温作业(如建筑工人、露天环卫工人等),且需通过集体协商或民主程序确定具体标准。
标准 :
室外高温作业(35℃以上)或33℃以上室内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企业可自主决定津贴发放方式(如货币形式或防暑用品),但不得以实物替代。
违规处罚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将面临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高温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条件自动发放,个人无需申请。劳动者若认为权益受损,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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