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高温补贴每月发放,连续5个月。深圳市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温作业人员可在每年的6月至10月期间,按月领取高温津贴,每月标准为300元。该补贴属于法定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依法执行,不得以福利替代,且发放期间不得降低劳动者工资。以下详细解析相关政策要点,帮助劳动者清晰了解权益保障。
一、高温补贴发放规则
- 发放时间与周期
深圳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共计5个月。用人单位须按月发放,并在工资清单中明确标注。 - 补贴标准
- 按月发放:每人每月300元;
- 按天折算:若需按天数计算(如非全勤),每人每天13.8元。
- 覆盖对象
- 露天岗位劳动者(如建筑工人、环卫工、外卖员等);
- 室内作业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
- 高温作业定义
- 露天作业:无论当日气温,所有户外工作均视为高温作业;
- 室内作业:需通过测温记录或第三方检测确认温度超标。
- 津贴与工资关系
- 高温补贴属于工资组成部分,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 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津贴为由降低基础工资。
二、特殊情形与权益保障
- 临时或短期高温作业
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需按实际天数折算补贴。
- 非全日制劳动者
按天计算补贴,确保兼职或临时工同等权益。
- 防暑物资与津贴区分
清凉饮料、药品等防暑物资为用人单位额外义务,不可替代津贴。
- 维权途径
- 未按时发放或克扣津贴,可拨打12333(劳动监察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
- 违规企业将面临2000元至1万元罚款,并要求补发欠款。
三、对比表格:深圳高温补贴核心要素
项目 | 内容 |
---|---|
发放周期 | 每年6月-10月(连续5个月) |
月度标准 | 300元/月 |
日折算标准 | 13.8元/天 |
覆盖场景 | 露天作业+室内≥33℃(不含33℃) |
工资关联 | 独立于最低工资,须额外支付 |
替代品限制 | 防暑物资不可抵扣津贴 |
维权渠道 | 12333/12345热线,行政处罚 |
四、注意事项与误区澄清
- 高温停工不扣薪:若因高温天气暂停作业,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劳动者工资。
- 特殊群体保护:
怀孕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严禁安排在35℃以上露天作业或33℃以上室内高温环境。
- 补贴时效性:津贴须当月发放,延迟或漏发均属违规。
:广东深圳高温补贴为法定月度保障,覆盖6-10月高温季节,劳动者需确认工作环境是否符合条件,并主动核查工资清单。用人单位应严格履行发放义务,确保劳动者权益。如遇违规,劳动者可通过合法渠道维权,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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