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年
在汕头,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一、育儿假的天数
- 育儿假天数: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 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果父母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二、育儿假的工资待遇
- 工资待遇标准: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 工资待遇协商:用人单位要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三、育儿假与年假的区别
- 不计入年假:育儿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 请休方式: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不可叠加,在同一计算年度内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拆分不超过2次。
四、育儿假的请休规定
- 按周年计算: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
- 不可叠加: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果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 拆分请休:育儿假在同一计算年度内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拆分不超过2次。
五、育儿假的适用范围
- 所有用人单位: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都应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确保职工享受育儿假。
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到汕头市为父母提供了每年各十日的育儿假,以支持他们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的育儿需求。这为父母提供了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和陪伴子女,同时也确保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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