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辽宁沈阳的高温补贴无需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直接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每年7月至9月,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职工支付法定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该补贴属于工资组成部分,不得以实物或福利形式替代,且劳动者无需主动申领,用人单位应主动履行发放义务。
一、高温补贴的基本规定
- 发放条件:
- 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35℃;
- 室内作业: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不含33℃)。
- 发放标准:
- 时间:每年7月、8月、9月;
- 金额:每人每月200元,按月支付。
- 支付要求:
- 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不得用清凉饮料、防暑物品等替代;
- 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二、申领与防骗注意事项
- 无需个人申请:
高温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条件自动发放,劳动者无需提交申请。 - 防诈骗提醒:
- 警惕冒充“高温补贴申领”的钓鱼邮件或短信,此类诈骗常要求填写银行卡号、验证码等信息;
- 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或二维码,不向陌生人透露敏感信息。
- 企业责任:
用人单位需加强企业邮箱安全,启用二次认证或修改密码,防止邮箱被盗用发送虚假申领通知。
三、劳动者权益保障
- 监督检查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核查企业发放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物流、环卫等高风险行业。 - 维权途径:
- 若未收到补贴,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拨打12333热线);
- 保留工作场所温度记录、考勤证明等作为维权证据。
- 违规处罚:
企业拒发或克扣补贴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发,并可能获得额外赔偿金。
对比表格:高温补贴 vs 防暑降温费
项目 | 高温补贴 | 防暑降温费 |
---|---|---|
针对人群 | 高温环境下作业的职工 | 所有高温期在岗职工 |
支付形式 | 法定货币(现金) | 现金或实物(饮料、药品等) |
归属类型 | 工资组成部分,计入工资总额 | 职工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
发放依据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 企业自主决定,非强制 |
四、特殊群体保障
- 孕妇与未成年工:
不得安排其在≥35℃高温露天作业或33℃以上室内作业,企业需调整岗位避免高温风险。 - 非全日制/临时工:
若符合高温作业条件,同样享有补贴,按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发放。
辽宁沈阳的高温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无需自行申请。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需警惕诈骗信息,如遇发放问题可通过正规渠道维权。保障高温补贴的落实,既是企业责任,也是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