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新疆巴音郭楞高温补贴不得以饮料代替货币发放。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高温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报酬,需以现金形式支付,用人单位不得以实物(如饮料)或有价证券冲抵。高温补贴的核心目的是补偿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导致的额外生理消耗及健康风险,饮料仅能作为辅助性防暑措施,不能替代法定补贴。
一、高温补贴的法律性质与发放要求
强制性规定
- 国家明确要求高温津贴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给劳动者,确保其自主选择防暑物资的权利。
- 用人单位若以饮料等实物替代,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补贴计算标准
地区 发放月份 日均标准(元) 备注 新疆 6-9 月 20-30 高温作业人员标准更高 巴音郭楞 同上 依据岗位调整 需公示具体发放细则 违规后果
- 劳动者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补发差额并主张赔偿金。
- 企业可能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二、饮料与高温补贴的本质区别
功能定位差异
- 高温补贴:法定权益,直接关联劳动者健康保护和经济补偿。
- 饮料供应:企业福利,属于防暑降温辅助措施,不计入工资总额。
执行灵活性
- 饮料可多样化选择(如矿泉水、电解质水),但不能替代现金补贴。
- 补贴金额需按地区政策刚性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折现或变相减少。
三、合规发放建议
明确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需通过书面通知向员工说明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方式及时间。
分类管理
按岗位风险等级(如室外作业、高温车间)划分补贴档次,避免“一刀切”。
监督与申诉渠道
员工可通过工会或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未合规发放行为。
高温补贴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任何以实物替代货币的行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企业应严格遵守政策要求,确保补贴发放的透明度与合法性,同时通过合理福利(如提供防暑饮料)进一步提升员工职业健康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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