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外作业)/2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
江苏省南通市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必须发放高温津贴。按月发放时,室外及高温作业者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者每月不低于200元;按天折算则每日不低于2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4个月。
一、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与形式
最低标准
- 按月发放:
- 室外/高温作业:300元/月
- 室内非高温作业:200元/月(需工作场所温度≥33℃)
- 按日发放:20元/天,适用于非全日制或临时高温作业。
- 按月发放:
发放形式
津贴需纳入工资总额,且不得以饮料、药品等冲抵。用人单位需通过集体协商或规章制度明确发放细则,确保透明合规。
二、适用条件与人群
核心条件
气温≥35℃的室外露天作业,或室内温度≥33℃且无法有效降温的场所。
典型受益群体
- 户外工作者:建筑工人、环卫工、交警、快递员等;
- 室内高温岗位:炼钢、铸造、无空调车间从业人员。
三、政策背景与权益保障
法律依据
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高温津贴属于法定工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违规未发可向人社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补充措施
高温天气下,企业还需提供防暑降温设施、调整作业时间,并禁止安排孕妇、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
南通市通过明确标准与严格监管,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健康权益。用人单位需依法落实,劳动者也应主动了解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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