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出勤天数在每年6月至9月发放。
宁夏固原的高温津贴并非每月固定发放,而是根据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发放时段集中在夏季的6月至9月。具体金额依据作业类型分为两类: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用人单位可选择按月汇总发放或按日累计支付。
一、发放标准与范围
- 计发方式
- 按日计算:以35℃以上高温天气为基准,结合劳动者当日实际出勤情况发放。
- 按月汇总:部分企业将津贴折算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外作业)或2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但需通过内部民主程序确定。
- 覆盖人群
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中所有符合高温作业条件的劳动者,非全日制用工按每小时不低于3元标准执行。
二、政策依据与执行要求
- 触发条件
气温达到35℃以上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
- 企业责任
必须将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以清凉饮料替代;需通过集体协商或职工代表大会确定具体发放形式。
三、气候背景与健康防护
- 固原高温特点
夏季平均气温虽低于宁夏北部,但7-8月仍可能出现35℃以上短时高温,需重点关注建筑、环卫等户外行业。
- 健康建议
用人单位应提供防暑降温设施,调整高温时段作业时间;劳动者出现头晕、心悸等中暑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
宁夏固原的高温津贴制度兼顾地区气候特点与劳动者权益,企业需严格依据实际高温作业天数发放,劳动者可通过工会或人社部门监督政策落实。合理使用津贴既能保障健康,也能促进夏季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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