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及金额需结合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计发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而非个人实际工资。例如,若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为20,000元,则生育津贴基数为20,000元。
计发天数
顺产:158天(含60天延长产假)
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具体以生育情况为准)
计算示例
假设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为20,000元,产假158天,则生育津贴=20,000元/月×30天/月×158天/产假=9,840,000元/年(约8,200元/月)。但实际金额需根据单位具体数据计算。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享受,两者就高取值;
若单位实际缴费不足12个月,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基数;
部分地区可能调整天数(如哈尔滨规定顺产158天),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