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168元,每年6月至9月发放。
2025年贵州安顺高温补贴标准延续贵州省统一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每人每月可领取168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用人单位也可选择按每天8元标准发放,非全日制劳动者按每小时1元计算。高温津贴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高温作业条件为日最高气温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用人单位需如实记录作业与发放情况,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高温补贴政策背景与适用范围
1. 政策依据与目的
高温补贴旨在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时的身体健康,补偿额外劳动消耗。政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贵州省用人单位发放高温天气津贴的规定》。贵州安顺严格执行省级统一规定,无地方单独标准。
2. 适用人群
高温补贴适用于贵州安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可参照执行。
3.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平台企业需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配备高温防护用品,采取延长配送时间、增加工间休息等措施,保障其健康安全。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应提供应急药品、免费饮水等。
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与条件
1. 发放标准
贵州安顺高温补贴标准为:
- 按月发放:每人每月168元;
- 按天发放:每人每天8元;
- 非全日制用工:每人每小时1元。
2. 发放时间
高温补贴统一在每年6月至9月发放,覆盖整个夏季高温期。
3. 发放条件
劳动者在以下情形可享受高温补贴:
- 日最高气温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 用人单位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
4. 发放形式
高温补贴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所需费用纳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三、用人单位责任与劳动者权益
1. 用人单位责任
- 如实记录劳动者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
- 不得扣减因高温天气缩短工作时间或停工休息的工资;
- 工资清单中需列明高温补贴项目及岗位;
- 如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
2. 劳动者权益
- 高温补贴不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有权对拒发、欠发、少发、漏发行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工会组织可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协商。
3. 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高温补贴发放进行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违规行为参照拖欠工资依法处理。
高温补贴是保障劳动者夏季健康的重要权益,贵州安顺严格执行省级统一标准,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能及时足额领取。用人单位须切实履行责任,劳动者也应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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