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领取,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158天(顺产)。
在株洲市,符合条件的一孩参保女职工可依法享受生育津贴,金额与单位工资水平及产假天数直接挂钩,2025年5月起已实现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流程进一步简化。
一、领取条件
参保要求
- 用人单位需为女职工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从缴费次月起生效)。
- 灵活就业人员仅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津贴。
- 需提供准生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适用对象
- 参保女职工(含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者)。
- 男职工配偶未参保的,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1550元。
对比项 | 女职工生育津贴 | 男职工一次性补助 |
---|---|---|
领取主体 | 参保女职工 | 配偶未参保的男职工 |
金额计算 | 单位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固定1550元 |
发放方式 | 直接至个人账户 | 通过单位转账 |
二、发放标准与计算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30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产假天数
- 顺产:158天(2025年起)。
- 难产/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金额示例
单位月均工资 顺产津贴(158天) 难产津贴(173天) 6000元 31600元 34600元 8000元 42133元 46133元
三、申领流程
材料准备
- 出生证明、诊断书、身份证、准生证等。
- 失业女职工需额外提供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
办理渠道
- 线上:通过“株洲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公众号提交。
- 单位代办:由医保专管员统一申报。
时效
生育后6个月内申请,审核通过后7-15个工作日到账。
株洲市生育津贴政策通过直接发放和全程网办优化了服务效率,确保职工权益及时兑现。符合条件的家庭需注意参保连续性及材料完整性,以顺利完成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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