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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的劳务派遣员工依法享有高温补贴,具体权益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一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替代。
一、政策依据与覆盖范围
法律保障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包括高温补贴。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日最高气温≥35℃时,从事露天作业或室内温度>33℃的劳动者应获得补贴。
适用对象
- 派遣员工若符合以下条件即可享受:
- 在高温天气(以省气象台发布为准)下进行露天作业。
-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
- 派遣员工若符合以下条件即可享受:
二、补贴标准与发放规则
金额与时间
-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 补贴标准:
工作类型 月补贴标准 露天或高温作业场所 不低于60元 室内温度>33℃ 不低于45元 - 部分企业按日薪10元计算,全勤月补贴约220元。
发放要求
- 不得以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冲抵补贴。
- 因高温停工或缩短工时,工资不得扣除。
三、维权与健康防护
权益维护途径
- 若未收到补贴,可向用工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电话:12333)。
- 保留考勤记录、温度监测数据作为证据。
健康防护措施
- 用人单位责任:
- 日气温≥40℃:停止露天作业。
- 日气温≥37℃:露天作业时间累计≤6小时,且避开正午时段。
- 劳动者需注意:
中暑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用人单位责任:
高温补贴是劳务派遣员工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落实同工同酬原则。昭通地区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中应主动关注补贴发放情况,同时加强防暑降温措施,保障自身健康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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