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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上夜班也有高温津贴吗

健康频道 https://rfc.hbtycy.com/health 2025-08-10 18:37 出处:网络 编辑:@浅笑早晨
‌可以享受,每月300元标准。‌ 在‌广东江门‌,‌夜班工作者‌只要符合‌高温作业条件‌,即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无论白班或夜班,均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这一政策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

可以享受,每月300元标准。

在‌广东江门‌,‌夜班工作者‌只要符合‌高温作业条件‌,即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无论白班或夜班,均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这一政策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执行,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折算为‌13.8元/天‌。

一、‌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

  1. 温度标准

    •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或用人单位无法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
    • 夜班‌同样适用:若夜间工作环境温度达标,即使非日间高温时段,也需发放津贴。
  2. 时间范围

    • 发放期为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覆盖广东省夏季高温期。
    • 临时安排高温作业的,按实际天数折算发放。

二、‌江门市执行细则

  1. 与省级政策一致

    江门市未另行制定标准,完全遵循‌广东省统一规定‌,津贴金额、发放条件均无差异。

  2. 特殊情形处理

    • 非全日制或临时工‌: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折算。
    • 缺勤情况‌:因事假、医疗期等未出勤的,按当月实际高温作业天数计算。

三、‌劳动者权益保障

  1. 用人单位责任

    • 需在‌工资清单‌中列明高温津贴项目,不得以‌清凉饮料‌替代。
    • 未按规定发放的,劳动者可向‌江门市人社局‌投诉,要求补发并追责。
  2. 注意事项

    • 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需单独发放。
    • 室内工作(如车间、厨房)若温度超标,同样适用。

广东江门‌的‌夜班工作者‌应关注工作环境温度及工资明细,确保自身权益。用人单位需严格落实政策,合理调整作业时间,保障劳动者健康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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