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月/每人每月300元
在广东中山地区,2025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需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津贴,共计发放5个月,总额为1500元。这一政策旨在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一、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与条件
适用人群
高温津贴适用于在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室内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户外工作者。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需发放高温津贴:-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 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
条件类型 具体标准 是否发放津贴 室外作业 日最高气温≥35℃ 是 室内作业 工作场所温度>33℃ 是 室内作业 工作场所温度≤33℃ 否 排除情形
以下情况不纳入高温津贴发放范围:- 因个人原因未在高温时段作业的劳动者;
- 非全日制用工或灵活就业人员(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 已享受其他形式高温补贴的岗位(如防暑降温费)。
二、高温津贴的健康保障意义
预防中暑与热射病
高温津贴不仅是经济补偿,更是对劳动者健康的保护措施。高温环境易导致脱水、电解质紊乱,甚至引发热射病(重症中暑),津贴可鼓励用人单位提供防暑物资(如清凉饮料、防晒用品)。促进工作环境改善
政策倒逼企业优化作业条件,例如:- 调整工作时间,避开11:00-15:00高温时段;
- 安装降温设备(如空调、风扇);
- 定期开展健康监测,筛查高温禁忌症患者。
改善措施 具体方式 健康效益 时间调整 避开正午高温时段 减少热应激风险 设备升级 安装空调/喷雾系统 降低核心体温 健康监测 每日岗前体检 早发现中暑先兆 法律与社会双重保障
高温津贴的发放受《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约束,拒发或克扣将面临行政处罚。社会监督(如工会举报)可确保政策落地,维护劳动者尊严。
三、劳动者如何维权与自我保护
维权途径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
- 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
自我防护建议
- 科学补水:每小时饮用200-300ml含盐饮品;
- 穿着透气:选择浅色、宽松的棉麻衣物;
- 识别症状:警惕头晕、恶心、脉搏加快等中暑信号。
防护行为 操作要点 风险降低比例 补水策略 少量多次,含电解质 中暑风险↓40% 着装选择 浅色、透气、遮阳 体感温度↓3-5℃ 症状识别 立即停工至阴凉处 重症转化率↓70%
广东中山的高温津贴政策通过经济补偿与健康引导双重机制,有效降低了高温作业对劳动者的健康威胁,同时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更安全、人性化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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