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月
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季节需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月发放高温津贴,该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且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一、上海高温津贴发放细则
1. 发放时间与标准
- 6月至9月连续4个月发放,每月300元,共计1200元。
- 若当月未满勤,可按实际工作日折算(每日约13.8元)。
2. 适用条件
- 露天工作:气温≥35℃的露天作业环境。
- 室内高温:工作场所温度>33℃且无法有效降温(如车间、厨房等)。
- 非豁免岗位:办公室空调环境(≤33℃)无需发放。
3. 与其他福利的关系
项目 | 高温津贴 | 防暑降温费 | 最低工资 |
---|---|---|---|
性质 | 法定劳动报酬 | 企业福利 | 工资底线 |
发放形式 | 现金 | 实物/现金 | 现金 |
是否强制 | 是 | 否 | 是 |
2025年上海标准 | 300元/月 | 无统一规定 | 2690元/月 |
二、劳动者权益保障要点
1. 维权依据
- 企业未发放属克扣工资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33)。
- 仲裁时效为离职后1年内,在职期间可随时主张。
2. 特殊群体保护
- 实习生、临时工:符合条件者同等享受。
- 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建议签订书面协议。
3. 健康防护关联性
- 用人单位需同步提供清凉饮料(如盐汽水、绿豆汤)及防暑药品。
- 气温≥40℃时,停止露天作业;37℃-40℃时段,露天作业不得超过6小时。
上海市高温津贴作为劳动者高温健康权益的核心保障,其最低标准明确为每月300元,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劳动者在主张权利时,需注意保留考勤记录、工作环境测温证明等证据。结合防暑降温措施与津贴发放,方能全面降低高温作业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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