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河南鹤壁上夜班的劳动者,只有在夜班期间工作环境温度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时,才可以领取高温津贴;与是否为夜班无关,关键在于工作环境的实际温度。
一、高温津贴的适用范围
发放条件
- 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核心是工作环境温度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时间与标准
- 河南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7月、8月、9月,共计4个月。
- 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证券代替。
执行主体
- 高温津贴由用人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对比项 | 白班高温作业 | 夜班高温作业 |
---|---|---|
发放条件 | 35℃以上露天或33℃以下无法降温 | 35℃以上露天或33℃以下无法降温 |
发放标准 | 每工作日15元 | 每工作日15元 |
发放时间 | 6-9月 | 6-9月 |
是否与班次相关 | 否 | 否 |
发放形式 | 货币 | 货币 |
二、夜班与高温津贴的关系
政策依据
- 河南省相关文件和权威解读均明确,高温津贴的发放与班次(白班或夜班)无关,只与工作环境温度有关。
- 只要夜班期间符合高温作业条件,劳动者同样享有高温津贴。
实际操作
- 夜班劳动者如遇高温天气,且工作环境无法有效降温,应主动向用人单位主张权益。
- 用人单位需对夜班工作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并依法依规发放高温津贴。
维权渠道
-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或工会投诉举报。
- 高温作业引发中暑并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维权方式 | 适用情形 | 主管部门/渠道 |
---|---|---|
投诉举报 | 未发放高温津贴 | 人社部门、工会 |
工伤认定 | 高温作业致中暑并确诊职业病 | 人社部门 |
劳动仲裁 | 涉及工资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集体协商 | 改善劳动条件、明确津贴标准 | 用人单位与工会 |
三、鹤壁市本地执行与注意事项
执行标准
- 鹤壁市严格执行河南省统一的高温津贴政策,无额外特殊规定。
- 各行业尤其是物流、电力、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需特别关注夜班劳动者的高温作业防护。
劳动者权益
- 夜班劳动者有权知晓工作场所温度监测结果,并获取相应的高温津贴。
- 用人单位应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制定防暑降温措施,保障劳动者健康。
用人单位义务
- 需合理安排夜班劳动者的作息时间,采取轮换作业、缩短连续作业时间等措施。
- 不得以夜班为由拒绝发放符合条件的高温津贴。
责任主体 | 主要义务 |
---|---|
用人单位 | 监测工作场所温度、发放高温津贴、合理安排作息、改善劳动条件 |
人社部门 | 监督政策落实、处理投诉举报、开展政策宣传 |
工会组织 | 协助劳动者维权、推动集体协商、监督用人单位履行义务 |
劳动者 | 了解政策、主动主张权益、配合防暑降温措施 |
河南鹤壁上夜班能否领取高温津贴,关键在于夜班期间是否达到政策规定的高温作业条件,而非班次本身。劳动者应关注实际工作环境温度,用人单位则需严格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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